纪检组、监察室
⒈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
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⒉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
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⒊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
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的处级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
重要案件。
⒋协助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⒌受理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
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
理的申诉。
⒍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1-8705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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